第663章 自导自演

法医:与死者同行 我不是曹魏

沈明来劲了,一看到这种被其他人忽视的证据后明显开始兴奋了,原本打算随便看看就去吃饭的他也不吃饭了,再次打开后面的文件看了起来。

此时沈明的小本子上已经被记了不少东西。

第一条:

嫌疑人在追击报警人的过程中,导致报警人手机掉落?

这是疑问句,不是陈述句。

第二条:

两名目击者只看到报警人,并没有看到嫌疑人的长相和报警人被追击的过程。

第三条:

报警人白色衣服上的血迹飞溅力度不足,与报警人所说情况不符。

第四条:

嫌疑人留在现场的足迹和报警人高度匹配。

第四条不是沈明看脚印分析出来的,是当地痕检自己检查后得出来的结果,沈明直接拿过来用了,因为思考方向不一样,所以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。

当地痕检看待这种问题会觉得头大,他们觉得在三种相似脚印中,拆分出三人的脚印比较有难度。

而沈明看待问题的角度是,这三人的脚印中很可能只有两个人的,另一个人极有可能是报警人伪装的。

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,大多数事情都会搞砸。但如果你有足够的把握再先入为主的话,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
沈明就带着一副报警人就是嫌疑人的有色眼镜,打开了西北省厅发过来的足迹文件。

不出沈明所料,这种土保留足迹非常清晰,唯一要注意的点就是下雨和大风。但这起案件中警方到场非常迅速,所以以上问题并不存在。

在沈明看来,这很像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杀妻案。

沈明看着资料,脑子里又多了条线索。

第五条:

死者社会关系复杂,存在出轨的可能性,死者的丈夫有足够的作案动机,联系严查死者有无出轨事实,以及报警人是否知情。

记录完线索的沈明再次看向屏幕,研究起当地警方提供的脚印来。

图片的第一张,就是死者边上当地痕迹锁定的嫌疑人足迹,这是他们根据现场案件相关人员行动路线分析出来的结果,沈明不认为他们会搞错,这是基础中的基础了,所以沈明直接就把这条线索拿来用了。

第二张脚印是报警人的,也难怪当地痕检会头大,因为嫌疑人和报警人穿的鞋都是 40~41 码的。陈杰到了现场问了报警人,才知道他穿的是 41 码。

如果现场条件碎石偏多的话,那 40 码和 41 码靠肉眼是很难分辨的,除非能找到一块土质足够硬、碎石足够少的地方,才能够很清楚地测量出嫌疑人的码数到底是 40 还是 41。

但沈明不一样,他是先入为主进行的观察,所以他脑子里立马就出现了一种可能性,那就是报警人的脚长很可能是介于 40~41 码之间,也就是所谓的 250mm 到 255mm 之间。

这类人如果穿着标准尺码的鞋,就是典型的40略挤、41略松。日常根据鞋型,运动鞋穿41,皮鞋穿40,完全普遍。

所以沈明看着面前的足迹,再次写下了第六条线索。

第六条:

确认报警人真实脚长是否为 250mm 到 255mm 之间,推测其脚长在 252mm 到 254mm。

现场影响判断的因素很多,最重要的就是报警人和嫌疑人都是在奔跑中留下的足迹,奔跑中形成的脚印普遍会大一码,也是非常影响判断的。